未经处理的污废水(含高浓度 COD、重金属、有毒有害物质)直接排放,会导致地表水富营养化(蓝藻爆发)、地下水污染,破坏江河湖海的生态平衡,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。污废水中的病原微生物、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,会通过饮用水、食物链或土壤渗透危害人体健康,引发疾病。《环境保护法》《水污染防治法》及各行业排放标准(如 GB 18918-2002)明确规定,污废水必须达标排放,未处理或超标排放将面临罚款、停产整顿等严厉处罚。
污废水处理核心目标
1. 去除废水中主要污染物:COD(化学需氧量)、BOD₅(五日生化需氧量)、SS(悬浮物)、氨氮、总磷、重金属(如适用)、色度等。
2. 出水水质满足预设要求:达标排放(排入地表水 / 市政管网)或再生水标准(用于绿化、冷却、冲洗等)。
3. 降低处理能耗、药耗,减少污泥产生量,兼顾经济性与环保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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